怎样查通话记录?
只能查询到最近六个月的记录。
公安局不能查到以前的电话通话内容,只能根据手机号码调取通话记录,对于通话内容是没有办法知道的。除非公安机关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对于犯罪嫌疑人提前采取电话监听,这种情况可以知道以前的电话通话内容。
法律依据: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启察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悄基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锋嫌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