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加入别国国籍,然后再换回中国国籍可以吗?

可以换回中国国籍。

国籍法是主权国家对公民国籍的取得, 丧失和恢复进行管理的法律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扩展资料

1、申请条件: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

2、申请材料:

(1)外国护照复印件;

(2)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提供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4)受理机关认为与申请恢复国籍有关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

(1)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申请表》。

(2)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3)提交相应证明。

4、收费标准:申请费50元;复籍证书2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国籍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