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适用原则

法律主观:

民法典的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