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必须两个人吗

警察执法必须两个人。

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调解、送达文书等工作,可以由一名人民警察带领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但应当全程录音录像。此外,在执行某些任务时,警察可能需要与其他执法部门或组织协调合作,以确保任务的顺利进行。

警察在执法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性:警察必须依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

2、公正性:警察执法时要公正无私,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的影响,不能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3、适当性:警察在执法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不能过度使用武力或采取不必要的手段;

4、安全性:警察在执法时要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文明礼貌:警察在执法时应文明礼貌,尊重被执法对象的人权和尊严,不能使用恶言恶语或侮辱性语言;

6、法制观念:警察在执法时应具有法制观念,依法行事,不能自作主张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7、监管制约:警察在执法时需要接受监管和制约,对于违反职责、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等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警察执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任务要求来决定是否需要多人出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