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费报销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保育费报销规定文件为《子女保教费、学费报销制度》。

法律依据:《子女保教费、学费报销制度》 公司为在岗员工报销其子女的保教费及高中/职高阶段学费,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此项福利。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保教费:

最高报销标准 省、市示范类 375元 非师范类 315元 1、 职工计划内生育子女及依法收养子女的托幼阶段,3-6周岁; 2、 单月份由子女父亲单位予以报销,双月份由子女母亲单位予以报销; 3、 夫妻有一方失业的,另一方提供失业证原件就可以在单/双月报销原来费用的50%; 4、 夫妻同在一个单位的,由夫妻所在单位报销50%; 5、 夫妻有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现役军人、公费出国的留学生),子女在本地入园的,保教费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单位报销50%; 6、 丧偶或离婚的,保教费由抚养方所在单位报销50%; 7、 报销需提供幼儿园开具的正规发票,按月报销。 学费: 学费报销标准:90元/学期;学费报销仅限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小学、初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也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上学期由子女父亲单位予以报销,下学期由子女母亲单位予以报销,报销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正规发票。丧偶或离婚的,由抚养方所在单位报销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