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民航发生的刑事案件怎么确定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分析:铁路民航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