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证有哪些用处?

相关政策

2016年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已于2017年6月26日起施行。

以下是证书相关依据: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其中最重要的信息是:全国将全面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也就是说,没有备案的中介,在后续存量房网签系统上线后,将无法取得新建房和存量房合同网签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要房地产经纪人这个证书,下面,来看看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在备案中起到的作用:

备案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在嘉兴市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专营房地产经纪业务;

④本机构持有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登记证书5张(含)及以上,其中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2张(含)及以上;有需要的图片右下角

⑤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⑧本机构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二、办理存量房(二手房)经纪服务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在嘉兴市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注明房地产经纪业务内容;

④本机构持有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1张(含)及以上,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登记证书 2张(含)及以上,或嘉兴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张(含)及以上;

⑤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⑧本机构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三、办理经纪机构变更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

②原备案证明;

③变更证明材料;

④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四、办理经纪机构注销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备案申请表;

②原备案证明;

③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

④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