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证有哪些用处?
相关政策
2016年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已于2017年6月26日起施行。
以下是证书相关依据: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其中最重要的信息是:全国将全面推行交易合同网签制度,也就是说,没有备案的中介,在后续存量房网签系统上线后,将无法取得新建房和存量房合同网签资格。
也就是说,如果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要房地产经纪人这个证书,下面,来看看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在备案中起到的作用:
备案须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新建商品房代理销售服务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在嘉兴市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为专营房地产经纪业务;
④本机构持有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登记证书5张(含)及以上,其中必须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2张(含)及以上;有需要的图片右下角
⑤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⑧本机构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二、办理存量房(二手房)经纪服务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②在嘉兴市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注明房地产经纪业务内容;
④本机构持有的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登记证书1张(含)及以上,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登记证书 2张(含)及以上,或嘉兴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3张(含)及以上;
⑤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⑧本机构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⑨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三、办理经纪机构变更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变更备案申请表;
②原备案证明;
③变更证明材料;
④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
四、办理经纪机构注销备案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房地产经纪机构注销备案申请表;
②原备案证明;
③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复印件);
④委托办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须校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