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治社会中,法律起什么作用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在古代人治社会中,法律也任然是规范社会次序和人们社会生活行为的强制性规范。封建社会的皇帝,权利很大,但他仍然是统治阶级利益的代表,要在大局上服从于统治阶级的***同利益和行为准则,一般情况也是要依法办事,用法律治理国家的。像电视剧中那样随心所欲,完全不受法律约束的所谓人治,仅仅只是故事聊斋而已。皇帝不仅自己要受到法律约束,而且也要用法律去管理国家,规范文武百官的行为,官员也同样要靠法律去审理案件,收取官税、管理百姓。古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制和人治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法律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靠人制定的,没有作为统治阶级的人,就没有法律。同样的法律不同的人执行起来,效果也不相同,清官断好案,糊涂官断糊涂案,没有人的素质做保障,再好的法也没有用。片面夸大某一方面都没有意义。所以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有个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的问题。只不过古代从表面看,人治的自由度要大一点,同时与道德联系直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