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三定方案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党政机关、群团机关、事业单位等体制内机构,在单位初设或者机构改革过程中有重大变更事项时,颁布实施的纲领性文件,是体制内每一个单位的身份证、户口簿。三定具体是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过去,只有党政机关叫“三定方案”,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叫“九定方案”,是对三定的具体和延伸。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根据《中国***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考核工作,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