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要怎样建立?

政务信息公开,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为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保证政务信息公开措施的落实、保证办事结果的公平公正,必须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

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建设,从我国的国情、党情、社情和民情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建立健全各项政务信息公开法规制度。当前,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法规制度建设,将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和意见转化为具体规定,将原则性的要求转化为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法规制度,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将已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针、领导体制、工作格局以及政策措施法定化、程序化;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各项要求与重大改革措施、重要制度设计等相互融合、相互协调;把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机关的职能分工,把党和国家机关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责任,逐步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