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三类:即国 家、税务机关、纳税人。如果按性质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即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享有国 家税收征管权力和履行国 家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主体进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当事人,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 家才享有税收的所有权,因此政 府是真正的征税主体。但是,实际上国 家总是通过法律授权的方式赋予具体的国 家职能机关来代其行使征税权力,因此,更具法律意义的征税主体是税务机关。
纳税主体应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上,就是通常所谓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广义上,除纳税人外,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同种类的纳税主体,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