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资质规定

法律分析: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