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法律法规有哪些

新冠肺炎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1、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2、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3、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5、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6、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7、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8、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