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负荷正常情况下可以由一路高压线路提供电源,设两台变压器分别出两路低压线路吗?

对于二级负荷,可以近似地看成是重要负荷。

二级负荷:当常用电路断电后,其备用电源投入时间可以适,当延时。其户外配电方式采用 10KV 双电源,双台小区变压器,双路电源常供;其户内应设置低压双路进线配电柜(箱),采用单母,线不分段,电气联锁,一用一备,先断后通,自动投切;或机械联锁。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将具有重要负荷的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四类;不知道的“二级负荷”是不是指的过时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版中的二级负荷!注意现在叫重要负荷了。

扩展资料:

重要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重要负荷的设备供电应根据电源条件及负荷的重要程度采用下列供电方式之一:双重电源供电,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内切换。双重电源供电到适当的配电点互投装置后,采用专线送到用电设备或其控制装置上。

小容量负荷可以用一路电源加不间断电源装置,或一路电源加设备自带的蓄电池组在末端实现切换。

3、所以对于重要负荷(注意新版没有二级负荷的说法),是应该配备“双重电源”的,如果二台变压器引自一个10kV电源,从规程上理解是不允许的;如果二台变压器分别由二条不同供电点的线路供电,则可以看成是双重电源。

分别引出的二条线路是可以为重要负荷供电的;如果二台变压器分别由同一变电站的二条10kV出线供电,这时不叫双电源,而叫双回路供电,在95版是允许的,但09版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