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多少天2020年

深圳产假天数(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顺产的,98天;

难产的,增加30天,即98+30=128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即生育双胞胎的产假天数为98+15=113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法律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