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条文会用请求这种字眼?

当法律调整民事关系的时候,一般用请求的字眼。比如: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返还请求,或者在民事诉讼起诉书中用"原告诉讼请求“。我的理解是:请求,是指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对方怠于履行或者拒绝履行,而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法院支持当事人诉求。

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才会介入,与刑事案件的公诉形式不同。这里体现的是当事人双方对于法院居中裁判的期待,对于法院作为公权主持公平正义的尊重。同时,也基于法院在查明事实以后依法裁判的客观准则。

用要求,或者其他的字眼,均不符合这种语境和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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