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大学不学法律
因为刑法条文本身无生涩难懂之概念,其背后理论纵然极其厚重,一般人却也不至于触犯,而若是被害人一方,国家公权力之保障还是越来越好的。而法理(主要是了解关于法律主体、法律行为等一系列相关概念以及法与道德、宗教还有社会的关系)入门才算真正打好了法治思维之基础。更重点在于民法,合同、侵权、物权、家事(婚姻家庭继承)等乃社会之必需,且其承接商事法、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民法入门则私法入门。甚至可以说,民法学为与民生息息相关之所在,希望学习法律以维护权利时,民法为必需。
以上来自我对于题主真意的揣测——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律既然应当为每一位公民所掌握,大家都要拿起法律武器,为何不专门开设课程告知如何用好法律?
关于课程设计我不敢妄加断言,但学习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则我推荐先从法理与民法入门(这两门法学专业课时已是极多,非法学专业是无法安排这样的课时的,若让步于本身专业课,只是略窥门径,同思修与法基何异?)
我见过自觉已经看懂法律的当事人,而其未能通晓背后法理意义,不委托律师代理,长篇大论却仍囿于对法条文本的刻板印象。诚然,成文法供世人翻阅,却绝不是望文生义。所以法律不是必修课也不是为了防抢饭碗,实在是因为这是一门专业,哪怕拆出日常必需的内容,也要每周花大量课时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