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朔州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280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同意,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一批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考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录用数量

1、考录范围:从优秀村(含社区)干部和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含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市六个县(区)进行。

2、录用数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规定和要求,我市拟录用18名乡镇公务员和24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录用大学生村干部要占录用总数的80%以上,录用农村干部要占录用总数的15%左右,录用社区干部要占录用总数的5%左右。六县(区)具体名额是:每个县(区)考录乡镇公务员3名,招录对象是大学生村官;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3名招录对象是大学生村官,1名招录对象是农村和社区干部。如个别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统一调剂。

3、本次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2010年以前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3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5日8:00—9月7日18:00。

2、报名地点:***设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六个报名点,报名点设在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者必须到所报考县(区)报名点报名。

3、报名方式

⑴个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者要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表彰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接受资格初审。

⑵组织推荐。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指导报考者填写《2012年朔州市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在资格审查表“现实表现”、“乡镇党委(街道)推荐意见”栏内加注意见,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字后加盖公章。

⑶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照7张和《2012年朔州市考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到本县(区)委组织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在县(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填写《2012年山西省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2012年山西省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

⑷推荐职位为本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职位范围,每个人选只允许推荐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报考本县(区)职位。

⑸本次考试与2012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4、发放准考证

市招考领导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准考证。报考者于10月19日到各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进行。

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申论。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

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省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笔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以及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笔试的组织实施。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与笔试。

省委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与其他村干部考场分设,笔试成绩分别排名。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省委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与其他村干部考场分设,面试成绩分别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考核

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县(区)招考名额为单位,按职位录用人数和考核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核工作由市招考领导组负责,在六县(区)委组织部的配合下,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主要考核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六、体检

市招考领导组组织对考核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招考办公室。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初任培训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对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九、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各县(区)委组织部分别设立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349)2163611

朔城区委组织部:(0349)2023663

平鲁区委组织部:(0349)6690184

山阴县委组织部:(0349)7073888

怀仁县委组织部:(0349)3040093

应县县委组织部:(0349)5023112

右玉县委组织部:(0349)8022105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可登录朔州党建网(/)查询,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录工作进行监督。

市纪检委监督电话:(0349)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349)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