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立法经过

法律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第一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