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现在很多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将企业的股权转让,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企业股权都是可以随意转让的呢,转让的时候又需要进行怎么样的程序呢?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说一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1、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家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6、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
(一)审批机构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2、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4、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二)特殊审批规定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2、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审查文件
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应当审查下列书面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关决议文件;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3、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批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转让方案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3、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4、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五)应当附送的文件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六)协议转让的适用情形
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