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船沉没后韩国船长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李俊锡持有二级船长执照,只可驾驶普通客轮,而“岁月”号是韩国同类客轮中最大的一艘,外界质疑他没资格驾驶。报道称,韩国现行《船员法》规定,海难发生时,船长和船员须安排乘客脱身后才能离船。
李俊锡只是替工船长,因“岁月”号本来的船长休假,故由他代为掌舵。李俊锡已被当局带走问话,他蒙头向公众道歉,称无颜面对乘客家属。据报道,他或面临刑事指控,包括疏忽职守和违反《船员法》。韩国客轮“岁月号”上配备有大量先进的逃生设备,但事发时几乎没有发挥作用。
44个救生艇仅打开两个,4个逃生船能容纳千人,却全部未打开。船长和船员本应指导乘客如何利用这些设备,但是却在发现船体开始进水后,比大多数乘客更早的登上救难艇逃离沉没客轮,弃客轮上几百条生命不顾。更令人愤懑的是,作为“岁月号”客轮的船长李准锡,竟用短袖和针织衫把自己打扮成乘客率先离船,成为第一批逃离沉船登岸的人员。登岸之后,李准锡把自己混杂在被救助的乘客之中,并没有向任何人说明事故现场的情况,也没有打算帮助其他被救助乘客,失职行为令人发指。
当地时间19日凌晨,韩国法院签发逮捕令,正式逮捕“岁月号”客轮船长李准锡、三级航海师朴某、舵手核心3人。但是李准锡辩称,“已经命令乘客们退船,所谓的船内待机命令是因为当时救援船只还没有到达才下达的。” 就是否承认自己的罪行问题,他表示:“我承认部分罪责,也要向各位国民和乘客低头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