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什么部门处理狗咬人
1.依据:《民法通则》第127条:饲养的动物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法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2.分析:先说对方当事人,你在情况描述中并没有予以说明。狗咬人,一般应当承担责任。立法上就采取了“过错推定”。只有在损害完全是由你的过错引起时,才会免责任。你的情况,狗咬了你,并不完全是你的错。通常,这种案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存在监管不利的过失,法院一般会认同。也就是说,对方要承担责任。再说你这方面。我基本同意“包黑痣”网友的回答。你在这件事情上的确存在过错。狗的习性你并不了解,而且你看到狗可爱,就去逗狗,属于常见的此类事件的一个对方当事人的抗辩事由。好在你只是刚刚蹲下,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还有回旋的余地,但由于你存在过错,所以损失也要分担(这中情况法律上叫“与有过失”)。3.建议:救济途径:1.与对方当事人协商 2.再次与派出所或者街道办接触,要求调解 3.司法程序首先,要看你的伤势,脸部的具体位置,影不影响容貌。(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具体的损害程度要经鉴定。)如果不严重,建议还是协商解决。不成的话,就人倒霉吧!诉讼要考虑成本问题,你去咨询律师,十个有九个会建议你打官司,这个无可厚非,因为他们也要吃饭。但打一场官司耗时耗力耗钱财,最后也许只得一纸债权证书。如果伤势严重,我建议你还是要动用司法手段的。毕竟这是最后的救济。狂犬病我不是太懂,具体你咨询好医生,保存好诊断证明,如果以后不幸并发(我是说如果,我也不希望它发生),你仍然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前提是你把证据收集保存好,且符合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这种隐性伤害,法律上的诉讼时效规定是比较宽松的,你可以放心。另:如果真要动用法律武器,一定要注意提取证据。如诊断证明,你被咬时的证人等。说了这么多,希望你心里会好受些。法律不是万能的,至少它对你的所受的伤害无能为力,它不能抚平创伤,只能给你最后的救济。伤已经受了,生活还得继续。记得多关注你身边的人,他们其实比你还着急,不要因为伤害带来的不理智再使他们受伤,那是更严重的心理上的伤。最后,祝好,早日康复! 还有,别再灌水了,养伤要紧。显示器有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