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处理局党委、行政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与协调;负责局重要文稿起草、文件审核和文电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政务信息、宣传、信访、督办、档案、保密、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印章、介绍信及局系统通讯、车辆的管理等职责。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局党组织建设的工作规划;负责局管的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负责知识分子工作和专技人员职务晋升申报、考核、聘任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培训;负责计划生育、统战、老干部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法制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局系统行政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改革工作和建设监察工作;组织协调规范性文件的计划编制、起草、修订、审查、报批;负责行政处罚的立案、审查、处罚决定、申请执行和备案的日常工作,代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公***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服务;负责建设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抓好建设法律法规、行政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近期计划纲要;负责编制城市市政维护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年度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参与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工程款追加等方面的会审、报批工作;制订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工程技术管理科(挂“总工程师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订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规划,负责重大技术文本的编制、论证;负责重大技术管理规定的拟订、审定;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组织建设工程评优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及重大工程技术事故的处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技术政策、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及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的政策性审查;负责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参与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和变更方案的会审;负责管理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系统学会、协会等社会学术团体开展各项活动。

(六)财务科

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编制和执行局系统预算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负责制订事业单位的经济目标计划及考核;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报批;对局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组织定期考核和检查;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协议的研究和审查;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并进行监督;负责局系统会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审计科

负责局建设的工程项目决算的审计工作和上报工作;负责对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组聘用的中介机构及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局系统单位进行年中、年末财务审计,为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兑现提供依据;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行离任审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渎职行为进行专案审计;负责其他专项审计;负责上级审计部门对局系统各类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村镇建设方面的行业管理职能;负责与省建设厅、无锡市建设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对上联系、与各镇工作上的衔接、沟通,做好各镇与局属建管、开发、质监、安监、拆迁等处室的协调工作;组织、联系和指导各类村镇建设创建工作和各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各镇村庄整治计划及拨付的衔接工作,负责各镇小城镇建设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负责各镇建管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反馈。

(九)人防工作管理科

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的编制、管理和统计;负责人防工程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全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研究制定人民防空指挥机构转入战时体制方案,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