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

法律分析:1、专利无效宣告2、等同得权的抗辩事由(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2)专利权用尽;(3)临时过境保护;(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4、不经许可但应付费的情开5、合法使用权的抗辩(1)以委托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2)以合作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3)以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进行抗辩(4)以享有专利权为由进行抗辩:6、其他抗辩形式(1)、专利权丧失又恢复时他人的使用权:(2)、对现有被控侵权物的改:(3)、权利冲突抗辩;(4)、全面覆盖原则抗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中华人民***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