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关于企业税收的规定是什么?
(1)税收体系和制度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全国税务事务,负责制定税收政策,由其下属的内陆关税局(征收直接税)和皇家关税局(征收间接税)负责实施。
直接税包括所得税和石油税等;间接税包括国产税、关税和进出口税、销售税、服务税和印花税等。各州政府征收土地税、矿产税、森林税、执照税、娱乐税和酒店税、门牌税等。外国公司和外国人与马来西亚企业和公民同等纳税。?
(2)主要税赋和税率
公司税。目前,内外资公司税为26% 。但对缴足资本低于250万马币的公司,第一个50万马币收入的税率为20%,接下来收入的税率为26%。自2006年起的3年内,公司税自28%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
个人所得税。采用0-28%的累进税率,并可获得减免,起征点为2500马币。对在马短期逗留和在马工作不满60天的非居民取得的收入可予免税。
预扣税。非居民公司或个人应缴纳预扣税,特殊所得(动产的使用、技术服务、提供厂房及机械安装服务等)10%;专利所得10%;利息15%;大众演出所得15%;依照合同获得承包费用:承包商15%、雇员3%。
销售税。对所有在马来西亚制造的产品和进口商品征税,平均税率为10%。
消费税。税率通常为5%,在服务收费或销售物品时征收,起征点介于15万至50万马币之间。
进口税。大多数进口货物需缴纳进口税,税率分从价税和特定税,从价税率介于2%-300%。
出口税。马来西亚对包括原油、原木、锯材和棕榈油等在内的资源性产品出口征收出口税。
印花税。企业资产首次达到10万马币的,征收1%的印花税,超过该金额的,征收2%的印花税。对于可转让票据,税率为 0.3%。
⑶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经营所得时,哪些项目可以列支,马来西亚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上的判断标准是:①所得税法或其他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不列支的。②该支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③该支出是在当期经营年度内发生的。④该支出是为创造所得发生的。⑤该支出不是资本性支出。
税务上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1、折旧。税务上认可的折旧资产有:工业用建筑、机械及设备。对于工业用建筑、机械设备计提折旧的种类有:购进时的期初折旧、逐年折旧(直线法)、差额折旧。
机械设备按购进成本的20%提取期初折旧;进口重型机械在其使用过程中产生费用支出时,按购进成本的10%提取期初折旧。资产用于经营的使用过程中每年对购进成本按10%-20%的比率进行逐年折旧。
加速折旧适用于计算机、通信技术设备、环保设备和资源再生设备。购进成本低于1000林吉特的资产给予100%的折旧扣除。
2、亏损处理。当期经营亏损可以冲抵当期内其他经营所得以及投资或资产所得。不足抵扣的经营亏损(包括不足抵扣的折旧)可以向后无限期结转,但是,只能冲抵经营所得,没有向以前年度结转的规定。
3、对外国子公司的支付
马来西亚法人按照公平交易价格向外国子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管理服务费和利息费用允许申请扣除。
4、税额扣除。所得税通常不能扣除,但是,间接税诸如销售税和服务税则允许扣除。
限制领域
马来西亚政府财政拨款项目一般交由当地土著承包商负责,不允许外国工程公司单独担任总承包商,外国公司只能与当地公司合作或从其分包工程。
马来西亚政府拨款工程项目和私人领域项目一般都实行招标制度,但在融资支持或满足业主其他特别要求的情况下,部分项目也可由承包商与业主议标。
扩展资料: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 - 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
应交个人所得税 (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马来西亚税收制度发展健全,其主要税收制度是来源于英国和澳大利亚的税收制度。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实行分税制,联邦财政部统一管理并负责制定税收政策。
联邦税种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由联邦州府下属的内陆税务局和皇家税务局直接征收。直接税为公司/个人所得税、石油所得税、不动产盈利税等;间接税包括印花税、国产税、关税、进口税等。
外国公司和个人同马来西亚企业和公民一样同等纳税。2015年4月,马来西亚用消费税替代了销售税和服务税,税收结构有所调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