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涉外法律人才

[本科]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一)招生对象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招生名额为40名,2014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贵州、云南、江苏、山东、福建、广西等部分省市招生,2014年秋季开学。

(二)学费标准:每生6500元/学年。

(三)学历及学位

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本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通过相关申请并通过考试后,可获得英美国家的法学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不是单纯的本硕连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