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为什么叫律师不叫法师?
因为是法律之师,法律着眼于律!
就“律师”的任职资质而言,包括:
其一,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
其二,经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
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
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