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拆除违建流程

违法建筑拆除前,执法部门需要先进行违建认定。即需要先立案,也就是执法部门发现可能有违法事实,或者接到投诉、举报材料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审查,因而决定进行查处的行为。立案之后,执法部门需要派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另外,若涉案建筑最终被认定为违建,一定要书面告知当事人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1、接到违建举报,城管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城管依法律流程进行强拆。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2、认定违法建筑;

3、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4、下达执法文书;

5、强制拆除的审批;

6、制作拆除方案;

7、实施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未征得同意,擅自改建、翻建、扩建的建筑。

3、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的。

4、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5、非法转让特区内已经城市化的居委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非法转让村民自用宅基地,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

6、在已经规划为公***设施用地、公***场所用地、公***绿化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7、虽为农村自用宅基地,或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但是违反了当地的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当地政府的规定标准。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