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卡过期作废合法吗
储值卡是银行发行的,具有预付钱包功能的借记卡。储值卡一般有固定的面额,并且不支持续存金额,用完以后卡就失效了。并且该卡不是实名制的,用户可以将储值卡转赠给他人使用。储值卡属于先付费后消费的卡片,请注意与储蓄卡、信用卡区别开来。
由于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不计算利息,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持卡人的利益,该卡已经被人民银行停止使用。
储值卡过期作废合法吗?
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消费者在服务有效期内有权选择是否消费和何时消费。商家在购物卡上单方约定服务期限,并擅自规定过期作废的行为是一种单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行为,且消费卡服务期届满后,只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终止了。而消费卡内的剩余金额,商家应当返还消费者,如果商家将消费卡内剩余金额擅自占有,就是对消费者财产权利的侵犯。
储值卡和储蓄卡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2、储蓄卡:是银行为储户提供金融服务而发行的一种金融交易卡,属于借记卡的一种。
二、功能不同
1、储值卡:灵活使用,持卡人可以把福利卡转赠他人,无论谁是持卡人,都可在指定商户使用;储值卡的礼品自选模式,有着随身携带、方便馈赠、挑选自主、时尚个性、私家定制等特点。
2、储蓄卡:主要作用是储蓄存款,持卡人通过银行建立的电子支付网络和卡片所具有的磁条读入和人工密码输入,可实现刷卡消费、ATM提现、转账、各类缴费等功能,通过卡片进行的费用支出等于储蓄账户余额的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