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帮帮忙
没动手前,将他们都杀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们要至你于死地,你不得已反抗,否则构成假象防卫,需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不会因为拿的刀还是石头而改变防卫性质。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是
1、 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 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公民对因实施正当防卫而给对方造成的伤害,不负法律责任。但是,公民在实施正当防卫时,需要注意几个前提条件:第一,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如果对方只是口头威胁而没有行动,就不能采取正当防卫。第二,正当防卫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实施,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不法侵害行为,不得继续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第三,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果是为了伤害对方,而故意挑逗对方向自己进攻,然后再以此为借口进行所谓的“防卫”行为,达到伤害对方的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违法行为。
关于“无限防卫”。通常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指防卫范围之无限,即人们可以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实施反击;二是指防卫强度之无限,即防卫行为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任何损害。我国1979年刑法对这种无限防卫权是予以否定的,但目前我国刑法有重大突破,刑法第20条第3款设立了一个被法学界称为“无限防卫”或“无过当防为”的条款。明文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负责。”事实上,刑法“无限防卫”仍然是有限的。它首先必须受到特定的侵害行为性质的限定,即只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实施;其次这些严重犯罪必须同样表现为侵害行为的“正在进行”,呈现出客观状态上危害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