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单一制有个特点是全国只有一种法律体系,但香港的法律体系跟大陆的不同,为什么

因为一国两制政策。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31条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立特别行政区,并制订《基本法》以给予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在各方面(除国防及外交)实行高度自治。

宪法就是一国两制的来源。而要维持一国两制这个政策就要依靠《基本法》。简单来说,《基本法》第5条规定香港可以沿用回归前的制度,如资本主义制度、普通法制等,而不必跟从中国大陆的制度。维持50年不变。

《基本法》里面有关香港法制的条款有以下两条:

第8条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与基本法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第18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为基本法以及本法第8条规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全国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