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早恋是18岁以前也有人认为15岁就可以谈恋爱,请问相关法律有没有对此做出什么规定?
目前,没有法律规定谈恋爱的年龄。一般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谈恋爱都认为是早恋。
我国目前规定的年满18周岁才算是成年人,所以,已满18周岁的人谈恋爱,就会被认为正常,不列入早恋范畴。
《民法通则》第11 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这里还要求自然人精神健康、智力健全,不属于《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的精神病人。
所以,满18周岁的人谈恋爱正常。如果身体发育很成熟的、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也可以谈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