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为什么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者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
法律分析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