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算正式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是试用期合同,依据上述规定,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就应为正常工资,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低于正常标准,应当补足差额。

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

1.对于法律效力来说:仅仅规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但是没有把合同分为试用和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说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补偿。

3.试用期合同是指在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在确立正式的、长期的劳动关系之前签订的,适合双方的约束制度或条件申明文书。

4.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