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省考总成绩怎么计算

未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类专业科目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50%。

招录机关原则上应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应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公布。公布方式可通过公告形式在面试考场或招录机关办公地点公布,同时在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官方网站以及七一网进行发布。

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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