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什么样的立法工作格局?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的意义: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的制度设计、道路选择。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准确领会、深入贯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以生动鲜活的立法实践书写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篇章。

在立法工作和法治建设中,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增强前瞻性、战略性、统筹性、协调性,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纂并举,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