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性质有几种

医疗机构性质有八种: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2、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

3、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4、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5、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

6、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

7、学校、幼儿园医务室;

8、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按照规定应当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已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