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一、物权的特征是什么
1、物权的特征如下:
(1)物权是绝对权,作为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2)物权属于支配权,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意志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保护应当采取什么方式
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被无权占有人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物后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损毁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仍有损失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4、妨碍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5、有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6、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