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两边多少米不允许有民房

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两边多少米不允许有民房如下: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高速公路匝道、连接线用地外缘起向外2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弯道内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其范围自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三十米)内构筑永久性工程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30米,立交桥、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50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没有隔离栅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在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50米的区域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十条 除高速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外缘各30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第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任何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第十九条 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没有隔离栅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