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么法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这样出台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哪一部?答案是《婚姻法》。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

新生的***和国,百业待举。何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关系到五亿中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起草这部《婚姻法》的是些什么人?起草过程中又发生了哪些故事?黄传会著、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天下婚姻———***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一书,披露了其中的内幕。

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

2001年8月24日,我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第7版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

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方面的马列论著,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在战争年代制订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同时,也借鉴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

据说,初稿是由王明口述的,秘书记录。那天,王明一口气述了17个小时,边述边改,17个小时一气呵成,形成了23000字的初稿,显示了王明的才气。

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会议通过这部八章27条的《婚姻法》。

毛泽东主席随即发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令,《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这部《婚姻法》一直使用了三十年,到1980年才修改。

时隔不久,《人民日报》(海外版)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同志:您好。

我阅读了你报2001年8月24日发表的《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一文,我认为文中有一部分是事实,但关于毛泽东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部分不是事实。

当时王明是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他看过这个稿子是事实,但没有参与起草,也没有参与讨论,送中央政府之前,有没有提意见,我不了解,但决不是他起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