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义务帮儿女带孩子吗?

近年来,年轻人“经济啃老”、“家务啃老”的情况明显增多,老人出于亲情的考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子女做家务、带孩子无可厚非,但这绝非是他们的义务所在。

那么,老人是否有义务抚养孙辈?老人是否有权利主张“带孙费”。

有些人认为:想当然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自己的孙辈属于“约定俗成”,更何况家庭成员之间本来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因而老人自费带孙子是应当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祖父母或者外祖父并没有抚养自己孙辈的法定义务,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替子女带孩子,这种行为的性质与雇佣保姆无异,其与自己的子女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子女理应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第三种观点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代替子女抚养自己的孙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构成无因管理,其应当向老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自己孙辈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我国法律中目前还没有“带孙费”的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依据《民法总则》中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即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但同时我们应当明确,因老人与其子女之间并未有书面或者口头的劳务合同,双方之间并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老人所主张的“带孙费”是指老人代替其子女实际花费在孩子身上的费用,并不是老人通过诉讼获取的劳务费。

经过小编的分析,您懂了吗?最后说一句,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们不能让习惯掩盖了法律,每一个家庭成员更应当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