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二十年后还有效吗
借条在二十年后仍然有效,但是可能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条本身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但是与借条相关的诉讼时效是有限的。如果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为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最长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债务,虽然借条本身有效,但人民法院通常不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综上所述,在签署双方所认可的合同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书面文字的时候,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并且双方都表示这个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同时也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众所认可的基本社会秩序的,那么这一份合同,就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且是受到我国的法律所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