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李宁获刑10年,院士受贿行为应该被严惩吗?

院士李宁获刑10年,院士测绘行为确实应该被延长。因为在本案中审理查明的事实是,依据李宁张磊名下的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和解后,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了人民币3,410万余元,属于所特别巨大的量刑幅度,在***同犯罪中,李宁也是***同贪污的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

虽然说这次的部分赃款已经被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于是做出了这次的判决,其实判决里宁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不多,按笔者个人的想法应该直接枪毙,因为他贪污的都是纳税人的钱,而且在***同犯罪中,李宁也是起到了一个主要的作用,是煮饭那是更不能容忍的,同时张磊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而且有坦白情节,也有认罪悔罪的情况,可以对张磊从轻处罚,但是这种贪污受贿的情况一定是不能容忍的,一定要依法判处以法律的准绳来制约这些贪污受贿的人。

李宁是利用所单位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依托职务之便才想到采取侵吞虚开发票的手段,贪污的课题费也是达到了人民币3,756万元,这些已经都让他控制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这种行为是贪渎行为,也是在职务上的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数额也是非常的巨大的,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应该依法实施法律制裁。

不得不说的是每个人都想要更好的生活,但是一定要通过合法有效的手段来获取钱财,如果像李宁这样,那社会就会乱了,套也会影响社会安定的,如果犯了这种错误,一定要严厉处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