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社会主义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和法律调整的对象,具体点讲这两点好吗?

法律规范的划分标准是(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史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何一法律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内容的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很重要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但仅仅以此来作为划分标准还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释一个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也不能解释同一社会关系需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一法律现象,因此需要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

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