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写小说版权归谁?

版权需要去登记,如果自己去登记了则属于自己。

目前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把微博作品纳入菩作权的保护范围,但依据《菩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菩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可以推定有140个字符限制的微博是否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对象的关键在于能否满足著作权法对于其“作品”的身份认定。笔者认为,微博是否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微博作品”,理应同其传统作品一样。

具备如下条件,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一件作品的完成应当是作者自己的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描述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出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式或者程序(又称手法)推演而来。

微博中那些对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活动进行流水账式记录,显然不能称为菩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对于另外一些微博作品而言,其内容是创作者经过精妙构思和追词造句而创作形成的(如微小说、微散文、微诗歌等微博作品),是某种特定的思想或感情的表达。

从内容上来说具有独创性,是创作者智力劳动的结晶。其作品内容虽然短小,但符合上述对独创性智力成果的客体要求,理应受到著作权法律保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博作品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除了具备传统作品的一般条件以外。

其思想倾向或情感的表达内容与形式显然也应不违背法律最基本的规定。对于那些内容上明显违背公民道德、危害公众或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微博,不但不应给予菩作权法保护,反而应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微博用户的民事刑事责任。

和平台签约后版权归谁:

现在的小说平台,只要签约了,基本小说的版权全归平台所有,你只有署名权。就好比你生了个娃,你把娃给了别人,那娃不再是你的了,你想去探望都要对方同意。

现在的时代变了,小说VIP付费模式都行不通,现在起点要被腾讯取缔了,原团队出走,原因是原团队坚持小说VIP收费模式,而腾讯一定要实行小说免费模式,双方意见不合,于是就分道扬镳了。现在的免费小说网站大行其道,VIP收费模式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