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第20条属于默示的情形吗?
国际上普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仲裁裁决撤销理由不仅包括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也包括仲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约定不符问题。而在我国,适用仲裁法的解释依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仅将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作为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裁决撤销理由。至于仲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约定不符问题,因无任何法律规定,而未纳入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范围。
国际上普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仲裁裁决撤销理由不仅包括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也包括仲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约定不符问题。而在我国,适用仲裁法的解释依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仅将仲裁协议效力问题作为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裁决撤销理由。至于仲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约定不符问题,因无任何法律规定,而未纳入当事人可以默示放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