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怎么上班领工资
失信人上班领工资的方式如下:
1、失信人员可以领取工资;但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其工资会被法院部分截留;
2、银行等单位按照法院裁定,定期发放工资,但需协助法院执行扣留;
3、法院在扣留、提取收入时,会保留失信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剩余部分划扣至法院账户;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的人员,将受到限制高消费措施,只能用于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
失信人的工作权利:
1、劳动合同法规定:失信人仍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利,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2、工资支付方式:失信人的工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合法方式获得;
3、工资保护:即便是失信人,其工资收入也受到法律保护,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4、社会保险缴纳:失信人依然有权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5、劳动争议解决:失信人在劳动关系中若遇到争议,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虽然可以领取工资,但失信被执行人的收入将部分被法院截留,银行需配合法院扣留工资,同时法院会考虑其基本生活需求保留必要费用,超出部分划转至法院账户,并对其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确保其消费仅限于生活或业务必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