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后男方赔偿多少合理

女性怀孕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意外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如果男方造成女方人流的情况下,需要赔偿。

但是堕胎手术会对女方身心造成较大的伤害,但就此向男方索赔医药费缺乏法律依据。终止妊娠是女方的自主行为,男方没有法定支付的义务。作为成年人的双方应当知道性行为和堕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男方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主要是针对女方身体恢复的营养费。

女方去做流产,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未婚先孕的情形下,如果女方因为做人工流产而花费的医疗费,因为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另一方面,如果女方担心做人工流产而导致不孕,可以选择将孩子生产,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不管男方乐意不乐意承担,也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女方生产。

打胎要求补偿的方面有:

1、胎儿的法律地位问题:胎儿在法律上为拟制的人,当没有出生时视其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一旦未能成功出生,甚至被提前结束生命时,则其自始至终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胎儿不能作为女方向男方索求生活费、教育费等扶养费的依据。

2、打胎的违法性:女性具有生育权,不可被剥夺或强制生育,因此,女性打胎是不违法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3、赔偿问题:打胎男女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办法基于此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