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处理案件的步骤是什么
法律分析:步骤是:(一),咨询。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二),收案。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三),办案。制作法律文书,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调查收集证据,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立案(代理原告)。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制作代理词。最后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