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死者邮箱手机号变更成另一个人的手机号,对双方有什么不好

使用死者生前的邮箱属于侵犯了死者的隐私权

从逻辑上说,死者不应享有隐私权,但法律应对死者生前的隐私权继续给予保护。其理由是:

①死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不能有任何权利,自然也包括隐私权;

②对死者生前隐私的保护,是一种利益,是死者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感情和名誉利益。相对于死者而言,利益已没有意义,但死者生前的隐私与其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密切关联,构成近亲属的感情因素或名誉利益的一部分,揭露死者的隐私,很可能使生存的近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遭受精神痛苦,这样对死者的隐私保护,也就是对生存者名誉的维护。